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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對於那些,明明就有女朋友或男朋友,但還是跟所有異性沒有界限的人,都很反感。上一秒跟手牽手逛福利舍,下一秒跟所謂普通異性朋友,搭肩摟腰、稱兄道弟。上一秒跟情人一邊在某個角落一起吃便當,甜言蜜語說不完,下一秒又跟普通朋友臉貼臉拍照、做好姊妹。上一秒眼裡還只有情人,臉上寫著電燈炮勿擾,下一秒又跟普通朋友玩得太開心,不小心勾了勾手。我是相信男女之間有純友誼的,但沒有完全界限真的很令人反胃。有了情人為什麼還要有曖昧的朋友?拍照肩並肩就好為什麼要臉貼臉?走個路而已保持距離到底有多難?玩個遊戲為什麼一定要肢體接觸?好吧。也許是我太古版,也許是我所謂的界限太狹窄,也許真的有人認為要擁抱接吻或是...才算是男女朋友、才算是親密。為什麼要一副不在意、沒關係的樣子?怎麼可能不在意?自己喜歡的人跟別人手勾手、臉貼臉、肩搭肩了,為什麼還會說不在意?喜歡一定會在意吧。我不覺得會存在一個那麼大方的人,情人跟別人做什麼都無所謂。為什麼總是要一臉自己很大方,要給情人自由的樣子?為什麼那麼多人都這樣?為什麼勾的不是情人的手,卻還可以笑的那麼燦爛?為什麼有了情人,還可以跟別人曖昧?為什麼有了情人卻不能跟異性好朋友保持距離?為什麼有人會覺得這些要求是錯的?我知道每個人的觀念和界限都不同,我只是真的想不透。唉,拜託有了情人就不要碰我,我真的會反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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