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跟你提到的,唱 你是我的眼 唱得超好聽的那個男的,他就是我愛上的”別人”其實我根本沒必要跟你介紹他的,可是有好多事情我都好想跟你說,也許純粹是除了你以外,想不到第二個適合說的的人,如此而已,總之我想跟你說,聽我說好嗎?他很矮、不帥很幽默、很認真、很熱情、會做網頁、會設計圖片、會攝影、會日文、懂得很多特別的東西唱歌非常、非常好聽嗯。很好吧,是很好很好的人喔 :)嗯。還有,他比我們大九歲,照片上看起來,人家還會猜他是我叔叔。而且今年八月要去美國唸研究所,最快也要三年後才會來。嗯。我明白的,有太多不可能。所以可能只是對偶像的崇拜而已,但也可能是愛,其實我真的迷惑了。如果說我會不愛他,只因為覺得他大我九歲不可能,那理由也太薄弱了吧。嗯...可是...愛一個人比崇拜一個人需要更多勇氣。我想我暫時找不到那樣的勇氣。不過,不用懷疑的就是我很喜歡他:)看到他就很開心的那種喜歡,(也許真的把他當孫協志了?)昨天跟他 還有一大群熱愛唱歌的人去吃飯,那感覺真的很感動,一提到唱歌就可以跨越年齡的界限,被很多很會唱歌的人包圍,被音樂包圍,感覺好好 :)我想多打一點吃飯的感動,但那不是我今天要說的重點。重點是,散會前,有人很感性的告訴大家要珍惜當下、要珍惜身邊的每個人。於是大家開始互相擁抱,我覺得,擁抱一個人、與被一個人擁抱的感覺是真的感覺很溫暖。那種心口有東西緊緊的壓住的感覺。you know?他走過來我們這群學妹這邊,說「給我一個hug」那是我有記憶以來第一次,用力抱緊一個男生(確切來說是男人)跟我想像中的感覺很不一樣,沒有臉紅心跳、沒有喘不過氣,只是很開心很感動。 該怎麼說呢?擁抱似乎可以帶來某種力量;但我也不清楚那是什麼。嗯哼?...我想抱抱你。可以嗎?
- May 24 Mon 2010 21:51
*我想抱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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