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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些天生的性格似乎不太可能改變。譬如說,愛嫉妒這件事。這種事,光靠努力是沒有用的,充其量也只是變得越來越能夠忍耐。如此而已。只是忍耐了,不代表不嫉妒了。 兩者有很大的差別。不把自己的嫉妒表現出來,別人覺得你看起來很好,其實心裡早已燒成灰燼。妒火中燒,是個很貼切的形容,是啊,妒火,一旦開始了,不把燃料燃完是很難停下來的。燃料是什麼?是愛?是某種可怕的佔有欲?是,恨?導火線又是什麼?有時候自己也明知是件小事、一直告訴自己那種事不值得大動肝火但還是失敗了。就像下雨天還硬要放煙火,點火的時候幾經波折、終究還是點燃了。燃起的不是煙火,是一片汙染空氣的濃煙。它就這樣,靜靜燒著,把心燒得焦黑 把愛燒得殘缺火舌咬噬著什麼,也許是愛,越甜美的愛,越美味、越吸引它。然後,幸運的話,會有一桶水即時撲滅它,剩下來的一點點愛會有驚人的生命力,自我修復然後變得更強狀、不幸的話...愛會燒盡的。可能一點不剩、可能,會剩下 恨。***********************嗯。很可怕吧,我也覺得很可怕。你覺得我有可能改掉這個爛到爆炸的"習慣"嗎?又或者該說"嗜好"?我想這是我最大的缺點(之一)。幫我改掉好不好?幫我想辦法。很奇怪,明明知道他們應該沒有什麼,但是怎麼看那個女生都不順眼。oh gosh!!!我以後絕對不要再喜歡很受歡迎的男生了啦。(無奈的是每次都是先喜歡上才發現 oh 原來你很受女生歡迎耶?)(It's too late!!!!!!!)何況有哪個白痴會跟我一樣偏偏挑快要考試的時候來喜歡上某個人真是  ...... 莫名其妙!!!!!!!!!!!!!!!!!!!!!!!!!!!!呼。心好累。倒數69天,游心慈不該是這樣被自己困住的你說是不是!!!!要化悲憤為力量!!!!!!!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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